日前,好萊塢電影《利刃出鞘》的導演在接受采訪時透露:蘋果允許電影人物使用iPhone,但要求電影中的反派角色不能使用iPhone,只允許正面主角使用,顯然,這對于懸疑片來說非常尷尬,因為觀眾只需要通過手機就能確定“兇手是誰”。在采訪片段播出之后,一些美國影迷特地查看了過去十年的影視劇,驀然發現:如果影片中出現iPhone手機,那么一定是正面人物在使用,而反派人物則經常使用普通的PC和Android手機。這的確是個有意思的細節,只能說明蘋果塑造出一個極致的品牌,然后,把這個品牌背后的寶藏挖得干干凈凈,每隔一段時間還能“創造出”新的寶藏,傲嬌、蠻橫、錙銖必較,事實上,蘋果公司對第三方使用Apple商標和版權的法律指導方針中,明確規定:必須積極描述蘋果產品,影片中或其他場合中,需要反映出蘋果產品的優點。